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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已经构成当今各国议会机器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而在立法机关委员会的家族谱系中,美国国会委员会又是强势委员会的典范。从其制度性的权力看,美国国会委员会享有对议案前置否决的大权,担当着国会“看门人”的角色;从其规模和权限看,常设委员会数量众多、权限稳定,充分实现了国会内部的分工;从其成员产生看,国会委员会的选任是政党选择和资历制度共同影响的结果。 美国研究委员会的主流理论有三种,即分配理论、信息理论和政党政府理论,分别对应了三种理想的委员会类型—自主性委员会、院会主导型委员会及政党主导型委员会。这三种理论都采用了理性选择的视角,主要关注的是国会内部的集体行动困境及信息不对称问题。而本文主要通过采用历史制度主义的方法,对国会组建后40年众议院委员会的发展进行观察,并关注其中的关键节点及关键人物,从而试图从更加鲜活的视角解释美国众议院常设委员会模式独特性之由来。 除去绪论外,本文一共分为四章及最后的结论。这四章的顺序安排基本是按照时间序列进行排列的。第一章主要区分“分权”与“熔权”,并论述美国分权制的“熔权”需求,以及美国国会中委员会与政党的一个基本的关系。而第二章以委员会在国会组建后头20年的发展为线索,理清国会的立法过程是如何由大委员会主导走向小委员会主导的。第三章则主要以国会记录和数据为基础来描述委员会在1810年之后所发生的从观念到制度上质变。而第四章就主要解释为何委员会会出现第三章中所描述的质变,而这里将考察关键事件(如1812对英战争)、关键人物(如亨利·克莱)、派系斗争、立法-行政关系,以及这些要素是如何凑在一起促使委员会发展的。 一般观点认为,美国委员会是由于分权的需要而产生的,也就是说委员会是国会制衡总统的武器。而本文第一个基本观点是,委员会承担了双重功能,它不仅为了满足分权的需要,同时也为了满足打通各部门、各派系关系的熔权需要。而本文的第二个基本观点是,美国国会中政党和委员会不完全是处在一种你强我弱的相互替代关系中,而在更多时候展现出的是一种共生的关系——政党力量弱的时候,委员会固然就强;但政党力量强的时候,委员会也未必会弱。委员会是一个中间地带、是一个权力的熔炉,让院会不至于陷入无休止的争吵、让政党不至于陷入严重分裂、让国会与行政系统之间不至于陷入彼此的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