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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历次代表大会中,都对党章进行修改。每一个时代的党章总纲部分,都体现了那一个时代党的理论特点和理论实质,体现了党在那一个时期的认识水平,代表了那一个时期的理论成果。因此,对不同时期的党章总纲进行内容比较分析,从党章总纲的内容可以区别比较不同历史时期的理论特征和理论发展。 从八十余年十六个党章11个党纲的比较中,可以透视出理论变迁的历史轨迹。1921年至1978年这样一个大跨度的历史阶段中,党纲强调的是“革命”、“阶级斗争”,由此可以反映党在这一历史时期的理论特征和思维视角,即范式类型,可名之为革命范式;1978年至2002年改革开放的24年中,由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提出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发展,由单项的发展到综合的、总体的、全面的发展。发展的精义由提出到丰富、深化、完善,标志着这一阶段的党的新的理论范式由建构到基本成型,党在这一历史时期的理论特征和思维视角,即范式类型,可名之为建设范式。由革命范式到建设范式的中共理论发展过程,即为中共理论范式的创造性转换, 用范式转换理论考察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余年来党的理论创新史。可以根据不同历史阶段的理论特色和时代发展特点,把八十年的中共历史分为两个理论范式阶段和三个历史时期,简称“2范式——3阶段”:三个历史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时期;两个理论范式阶段:革命范式理论主要有两个“理论体系”:新民主主义理论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建设范式阶段有两大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革命范式理论的关注点是不同阶级之间的斗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尽管侧重点有所不同,增添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但总观其基本点上,仍没有离开其“革命范式”的特色,就其十月革命和中国新民主义革命的胜利实践来看,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是成功的,也是合理的。就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而言,马克思主义“革命范式”在中国作为社会动员的手段体现了其历史现实的合理性。但是在新的政权确立以后和全国统一的情况下,仍以阶级斗争作为社会动员的手段,那么,历史只能走进自己的错误,从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性转变。在二十余年的改革进程中,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品格,使党的理论建设由“革命范式”发展到“建设范式”。“建设范式”形成的理论成果有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邓小平理论,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第二个阶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范式”主要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突出了“发展”这个人类社会前进的主题,深化了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到十六大报告,标志着“建设范式”的建构成型,在理论认识上开始了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六大召开,是“建设范式”建构的历史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设范式”形成的起点,是告别“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始“理论革命”的起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是“理论革命”的两大“革命”成果,这两个成果一脉相承,属于“建设范式”。建设范式终止了“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如果说二十世纪是革命的世纪,那么二十世纪最后20年是党的指导思想由“革命范式”阶段向“建设范式”转变的阶段。这一段历史过程,可以称之为“理论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