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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基本解决食品数量安全的同时,食品质量安全日益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已从个体、家庭向社会扩大,随着全球化的步伐,食品安全问题甚至超越了国界,变成了世界性问题。我国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被新闻媒体曝光,特别是2008年三鹿“毒奶粉”事件,使得食品安全成为最热的社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消费者信任危机,不仅影响到了国计民生,甚至影响到我国政府执政形象及国际形象。因此,结合技术的应用,通过政府管理手段,改善食品安全市场状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第一部分,首先对相关的理论概念进行了梳理和阐述,介绍了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含义及特点,并通过对公共物品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的分析,阐明了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理论基础,为整篇文章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第二部分,介绍了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这些经验对我国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有着重要启示作用:并从监管主体、监管制度、监管技术、监管环境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缺乏统一协调性;监管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尚不健全;检验检测的机构较少,且检测手段落后;监管环境目前也存在问题,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消费者的维权积极性不高。第三部分,根据奥运会的经验启示,提出了加强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措施。首先在机构协调方面应做到统一协调;其次应建立健全相关规则并严格执法;再次要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全面推行HACCP技术,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导入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施行缺陷食品召回;最后建议对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情况进行评估与事故问责,构建安全的食品市场。本文基于全新的监管环境对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进行分析,提出在出台《食品安全法》的同时也应梳理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检验检测标准,并借鉴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提出了一系列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