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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名分”思想始于孔子就与政治、伦理两方面相联系,该理论经由孟、荀之承传并发展,直到董仲舒通过实现“名分”对伦理、政治的一统才渐趋成熟。文章通过对汉初国家所实施的平准、均输等具体策略之哲学背景的分析认为:西汉“盐铁之议”所涉入的论争双方,就其思想归属、利益归属以及“义利之辨”的问题而言,都表现为他们在观点上局部分歧而整体一致。出现上述现象的内在原因是“盐铁之议”中,双方所争论的整个内容都是以儒家“名分”思想为其理论根据而展开的,其立足点在于双方共同关注国家功能以及“四民”(士、农、工、商)中因各自的社会地位而决定的“礼数”、职责等诸方面。“盐铁之议”说明:汉代国家功能的意识形态化使得“名分”成为指导实践哲学的最高法则,这种由名到实的演绎式“正名”逻辑也奠定了儒家“名分”思想在尔后中国政治哲学中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