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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是由世界银行于2006年发布的《东亚经济半年报》中率先提出的,是指一些国家人均国民收入进入中等阶段之后,即使经济经历很长一段时间发展,人均国民收入还是很难进入高收入阶段。它们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国内劳动力成本上涨,在工资方面无法与低收入国家竞争,同时由于技术创新不足,又很难与先进的发达国家展开竞争。人均GDP低于900美元的国家,叫“低收入国家”;人均GDP在900美元到3500美元这一阶段,称作“低中等收入国家”;人均GDP在3500美元到11000美元之间的,叫做“高中等收入国家”①。2009年我国的人均国民收入共计3750美元,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然而,我国存在贫富差距过大,贪污受贿问题滋生、城乡发展失衡、环境污染、公共服务资源分布、分配不均等社会问题,因而,与拉美典型中等收入陷阱国家有很强的相似性,有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研究中等收入陷阱形成原因,并且找到规避陷阱的办法,能够有效的保证我国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传统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市场构成主体的行为不同,其市场行为会对市场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即在产业组织理论视角下研究跨国公司对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经济的影响。认为拉美等典型陷阱国家经济长期徘徊不前,是因为主导其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其市场结构的主要构成是大型跨国公司,拉美国家在自由化过程中,外国企业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迅速占据拉美市场,在金融、汽车、电信等行业形成寡占型市场结构,通过转移定价、中间品采购、设置技术壁垒等方式,转移企业利润,导致了拉美国家收入差距恶化、技术断层、国家贸易逆差不断扩大,最终影响其资本积累,进而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对外资依存度大,年均经济增长率低,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大,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难以发挥作用,最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吸取拉美国家经验教训,本文认为我国规避中等收入陷阱应该从规范对外资并购监督检查、扶持本土企业、提高综合竞争力、完善社会保障等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