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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的发展与兴盛,既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资源的需求,又丰富了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迎合了大量新兴职业市场的需要。我们在目睹民办高校法人建设欣欣向荣表而的同时,也必须要正视其发展道路上所而临的阻碍因素。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不但面临着章程建设不规范、产权关系模糊、独立监督机构缺失等诸多内部问题,而且尚存在着法律规范体系不健全、政府管制不合理等外部环境影响。针对上述治理问题提供完善的解决对策,既有助于管理者法治理念的树立,为学校治理提供法理依据,又可以推动民主治校、共同治校与依法治校。本文,笔者在对长春市民办高校章程建设情况和具体的治理现状等方而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从三个部分对该领域存在的治理问题作了相关的阐释,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第一部分,从法人属性、章程等方面,对民办高校进行了理论分析,指出了社团法人才是民办高校的本质属性,从而为下文的问题与解决对策的提出提供理论支撑。第二部分,笔者主要基于长春市部分民办高校治理与章程建设的调查分析,管中窥豹,详细分析民办高校在法人治理结构上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笔者首先对该领域的治理所应遵循的原则进行阐释;其次,分析了民办高校法人的内部组织架构与相关法律关系的调整和完善,包括了重建出资人与民办高校法人之间的财产法律关系、建立维权和申诉的法律机制等多方面内容;最后从法律规范体系的完善与政府管制的合理进行这两方面,分析了如何完善民办高校的外部治理环境。通过本文的写作,笔者期望能使民办学校的治理达到一种“良治”与“法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