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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成本。环境问题和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严峻,为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然而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企业研发资金,对创新绩效产生不利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创新是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的重要举措,那么环境规制作为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究竟会对绿色创新绩效产生怎样的影响呢?鉴于此,在详细阐述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效率作用机理的基础上,首先,采用Super-SBM效率测度模型结合窗口分析法测算了 30个省级行政区的绿色创新效率,并采用广义矩估计和门槛效应模型检验了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效率的非线性影响。其次,进一步分析了环境规制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和产业结构对绿色创新效率的内在作用机制。再次,分析了在不同的政府研发资助、研发密度、人力资本和财政分权水平下,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影响的异质性。最后,以2007年的“排污费标准调整”试点政策这一准自然实验为例,评估环境规制政策对绿色创新效率的影响效果,并结合我国基本国情,进一步提出保护环境和优化创新绩效的政策建议。主要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效率的直接影响是非线性的,存在显著的单一门槛,整体呈现“U”型,在不同的环境规制强度下,起主导作用的效应不同。在门槛值的左边,“遵循成本效应”导致创新投入不足,削弱了创新能力;在门槛值的右边,“创新补偿效应”居于主导地位,环境规制的增强反而有利于提高创新绩效。第二,环境规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间接提升绿色创新效率,但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对绿色创新效率的影响为负。环境规制政策导致东道国丧失了对外资企业的吸引力,减弱了技术溢出效应。环境规制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总量和区位选择间接影响母国的技术创新水平。环境规制通过对现有企业的强制性“清洗”或“优胜劣汰”来引导产业结构向清洁型方向发展,间接作用于技术创新。第三,政府研发资助和人力资本正向调节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效率的作用效果,而研发密度和财政分权则起负向调节作用。政府研发资助解决了受规制企业的资金困境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大了企业的创新积极性。面临环境规制时,具备人才优势的企业创新绩效越高,因为人力资本不仅直接决定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决定了企业引进消化再吸收进行二次创新的能力。研发密度大的企业会有更强的动机挪用创新资金来消化额外成本的增加,以减轻环境规制对企业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财政分权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以及中央和地方目标不一致问题将导致环境规制政策的不完全执行,从而削弱了环境规制对创新的激励作用。第四,“排污费标准调整”政策对我国绿色创新效率的平均影响效果为负,在1%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从动态影响来看,“试点”政策对当地绿色创新效率的负向影响逐渐减弱。总体而言,我国的环境规制强度尚未突破门槛值,“遵循成本效应”居于主导地位。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的环境规制水平较低,即使将排污费标准上调,仍然未达到拐点所对应的环境规制强度水平,企业没有足够的动力改进生产技术或者进行治污技术创新,然而由于缴纳的排污费增多挤占了更多的研发资金,削弱了创新能力。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开始通过调整生产工艺和规模来适应环境规制,因此,该政策的负向影响也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