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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伴随着鞍山市城市规划的繁荣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崛起,房地产税收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容忽视。房地产交易税收这一与百姓息息相关的税收在地方性财政收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得到了足够的认识和关注。自2011年3月,鞍山市作为辽宁省第一个将房地产交易税收窗口统一归口鞍山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管理的城市,在前期深入调研,逐渐摸索、逐步总结的基础上,制定了《鞍山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房地产交易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就岗位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 本文首先概述了房地产交易税收在鞍山地区的总体情况,然后运用多因素评价法,针对统一管理以来鞍山市房地产交易税收的税额变化和对地方性财政收入的影响方面,做了较为详细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指出鞍山市在房地产交易税收的管理模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通过对鞍山市房地产交易税收窗口这一年的管理经验的总结和分析,提出了鞍山市要在创新征收体制、创新征收方式、创新技术兴税、创新协税护税、创新技术手段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对完善鞍山市房地产交易税收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即:强化税源监控,从源头遏制税款的流失;以契税的“先税后证”为把手,促进部门间的协作;以创新惠民政策为手段,调动纳税人积极性;组织岗位培训,做到文明办税、依法办税;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保障纳税人的根本利益等等。笔者希望通过这些建议能够对鞍山地区的房产交易税收的增加有积极的作用,能够为鞍山市的地方性财政收入的增加尽绵薄之力,也希望对其他地区的房地产交易税收一体化的统一管理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