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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南宁市广场舞的群体冲突为分析个案,运用问卷、访谈的方式收集资料,探究广场舞舞民与居民之间的冲突问题。在对广场舞现象深刻阐释的基础上,分析广场舞的社会事实特性。在群体特征上,中年女性成为主力,但男女性别差异没有社会期望的明显,舞民在价值取向上更是体现出一种对自我需求的追逐;在社会动因上,社会转型和老龄化都作为了大环境的支撑,强身健体成为人们参与广场舞的首要动机。对个人和社会系统而言,广场舞一方面促进了社会人的回归,但另一方面也打破了城市生态圈的平衡,引发群体冲突。在前文的分析基础之上,笔者借鉴达伦多夫、科塞的冲突论视角,阐释舞民与居民之间的冲突。广场舞冲突的发展经历四个阶段:第一是剥夺与不满的矛盾累积阶段;第二是心理对抗升级到肢体冲突的爆发阶段;第三是谈判与调节的公开表达阶段,第四是从无序到有序的规则实施阶段。这阶段的冲突具有目的性强,对抗程度低,显群体应对准群体的特点。虽然冲突促进了社区群体的内部团结,激发了新规范的创设,但冲突影响了群际关系和谐,引起广场舞群体的污名化,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 研究发现,广场舞群体冲突的社会根源是公共空间资源的争夺,群体不同的权利诉求,年轻人与中老年人的代际观念差异,公共文化服务的缺位以及社会协调机制的不成熟。要走出群体冲突的泥潭,需要从社会、群体和个人三方面进行干预。这就依赖于公共空间中群体协调机制的形成,团体组织发展的规范化和社会个体公民意识的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