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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对于地区扶贫工作的开展一直停留在依靠财政转移支付的“输血”模式上,虽然大规模的财政补贴性支出能使贫困地区有一定程度的改变,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缺乏内生增长的动力,反而使得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过分地依赖国家财政。而“精准扶贫”模式的提出,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单一依靠财政转移支付的效率,从而加快其脱贫致富的进程。其中,精准扶贫的重点在于解决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创业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为探究创业在扶贫工作中的具体作用,进行武陵山片区BOP创业对创业者的多维影响研究。由此选取武陵山片区3个农村创业企业为案例,基于扎根理论的研究步骤,通过轴心编码的过程,着重从经济、心理、家庭和社会四个维度分析了BOP创业者的创业行为对其自我发展能力的影响。以能力贫困理论、BOP创业理论、内生增长理论和创业理论为指导,基于案例分析的结果,创业行为能通过经济、心理、家庭和社会几个维度来影响创业者的自我发展能力,构建了创业行为对BOP创业者多维影响概念模型。基于模型,设计研究假设,构建以创业者处于不同创业阶段为自变量、创业环境为调节变量、创业者自我发展能力为因变量,对武陵山片区内123位创业者的问卷调查数据运用因子分析、主成分分析、单因素方差分析、线性回归分析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一、创业行为通过经济维度对创业者自我发展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二、创业行为通过心理维度对创业者自我发展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三、创业行为通过家庭维度对创业者自我发展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四、创业行为通过社会维度对创业者自我发展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可以进一步判定,创业行为对创业者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起到了正向影响。创业行为的正向作用,受到创业环境的一定影响,创业环境对创业者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创业者的创业行为通过提升创业者的经济、心理、家庭和社会四个维度的能力来提升创业者的自我发展能力,创业者的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又能进一步促进创业者的创业能力,从而形成创业与创业者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