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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对于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将其列入重点规划产业,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物流业的税收政策一直以来却是批评不断,重复征收、税负不公、税负偏高、纳税成本高等问题长期存在。学术界将问题的焦点集中在物流业税制设计上,提出将物流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看法。2011年11月,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将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列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试点改革方案,物流业改征增值税的帷幕正式拉开。 本文通过个案分析,结合最优税制理论、增值税相关理论及物流业的特点,对于物流业现行税收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一一列举,逐个分析,指出对物流业征收营业税是导致当前物流业税收中种种乱象的根本原因,改征增值税是物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按照试点方案中的相关税率和计税方法,测算改征增值税之后物流企业在会计核算、税收负担、税负公平、纳税成本等方面的变化,分析方案的实施能否解决物流业税收中原有的问题,能否达到提高效率、改进公平,促进物流业发展的目的,能否实现税制结构的优化。测算结果表明改征方案实施之后企业在税负公平、纳税成本方面有明显的改善。最后对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方案提出了降低税率、采用修正的消费型增值税等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