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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是移动增值服务业持续发展的引擎,而移动增值服务创新大多具有无形化、过程化、准入门槛较低等特点,属于典型的“可快速模仿”行业,使得移动增值服务创新更容易被模仿而难以保护,导致从事创新的企业很难独享创新收益。虽然目前业内的同质化竞争严重,但是移动增值服务业的创新却仍然持续不断,且创新形式百花齐放,因此移动增值服务创新的获利机制很值得研究。目前,国内外较少关于服务创新获利机制的研究,而针对移动增值服务业的创新获利机制的研究则更少。因此,希望通过对国内移动增值服务创新获利机制的分析和研究,找到其创新获利的关键因素,且使所总结的经验能给移动增值服务企业的创新管理带来启示,促进行业可持续的良性发展。
本文采用了大量实际的行业数据对移动增值服务及其特征进行了说明,并选取超过50个移动增值服务业内的各企业高管和企业家作为服务创新市场问卷调查的样本,基本揭示了移动增值服务业在创新观念和创新管理方面的情况,以及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和使用情况。为了更深入地研究企业的创新获利机制。同时还选取了行业内7个企业的高管进行当面访谈,分析了移动增值服务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包括CP、SP、平台设备供应商、运营商的案例;所分析的服务类型也涵盖较广,包括号码信息增值服务、手机电视、短信广告、IVR智能玩具、手机网游、数字内容无线销售、视频互动等。通过这些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到,在移动增值服务行业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的先行优势并不能给企业的创新带来很好的竞争优势,企业应该更多的从如何实现创新收益的独占性方面进行考虑。对于移动增值服务企业,要把创新转换为收益,并使收益获得较长时间的独占性,除了采用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一些非正式知识产权保护手段之外,最重要的是其是否拥有关键的互补性资产。移动增值服务创新的关键互补性资产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技术研发能力、市场营销推广能力、渠道能力等之外,还包括具有本行业特色的号码资源、和运营商的密切合作关系、重要业务的运营资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