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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艺术是我国民间艺术中的瑰宝,20世纪60年代初,我国还有367个戏曲剧种,其中许多剧种,都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与丰富的文化内涵。但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稀有剧种的生存状态每况愈下,这些精彩纷呈极具民族与地方特色的稀有剧种,已有三分之二左右面临衰亡或已经衰亡。戏曲剧种及传统剧目正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保护与开发稀有剧种及传统剧目工作,日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剧种已列入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些保护政策的出台为稀有剧种的抢救与开发提供了难得的机遇。面对祖先世世代代用智慧创造的宝贵精神文化财富消失在我们这代人身上而不能施救,我们将成为历史的罪人、文化的罪人。本文是基于实现戏剧艺术“大发展、大繁荣”这一最终指向为指导思想,深刻论述了我国稀有剧种的生存现状以及造成稀有剧种濒危的原因;分析探究了稀有剧种传承与发展的价值意义;论文从分析稀有剧种艺术属性及多元艺术对于促进民族艺术繁荣发展的地位与作用为基础,探讨了稀有剧种艺术传承与发展的理论依据;并在稀有剧种保护的理论基础上指出了我国稀有剧种艺术传承与发展的途径与策略。 本文提出文化多元观理论将有利于稀有剧种的生存与传承,让人们认识到保护稀有剧种要像保护生物物种一样重要,为稀有剧种的抢救与保护工作提供适宜的舆论环境。本文提出了:将稀有剧种纳入公益性文化事业范畴,在丰富城乡人民文化生活中传承;构建适宜于稀有剧种传承与发展的生存环境;努力应对市场的挑战,提高在文化市场中的生存能力等若干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