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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信息不对称及金融创新的过渡发展使银行体系具有天然的脆弱性,从而使金融危机成为了金融发展历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从近三十年世界金融发展路径来看,先后发生大小金融危机近十余起,较为典型的且影响比较大的金融危机有阿根廷的货币危机、墨西哥的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以及近期的美国次贷危机,每次金融体系的动荡都给全球金融体系和经济运行造成了系统性的破坏,带来了经济全面衰退和社会的剧烈动荡,这也使金融危机成为了世界经济发展的梦魇,无时无刻都在困扰着各国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神经,因此,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也就成了现代金融监管实践的主线条。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纷纷采取多种管制措施,来限制银行高风险经营活动和盲目的业务扩张,从而导致了政府监管逐渐成了金融监管的主流。但是随着金融全球化步伐的提速和金融创新的发展,传统金融监管方法的缺点和劣势开始逐渐显现,单一的政府监管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金融监管新要求。为了弥补政府监管的缺陷,健全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理论界和实务界提出了很多金融监管改革方案,这些方案的核心思想就是引入市场力量来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通过充分调动市场参与主体和利益相关体对金融机构业务经营影响的积极性,达到防范和控制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目的。因此,基于利益保护原理市场约束开始被引入金融监管体系,形成对政府监管的重要补充。
市场约束作为正式的概念被金融监管部门提出是源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市场约束作为银行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在1997年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中提出的,该文件指出有效的市场约束是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是政府监管的必要补充。由于在随后的金融实践中,市场约束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逐步显现,市场和金融监管当局开始高度关注市场约束问题,并形成了统一共识,巴塞尔委员会也在2001年的新巴塞尔协议草案正式将市场约束列为银行业稳健运行三大支柱之一。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市场约束列为银行监管的三大支柱之后,金融监管部门更加重视市场约束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并就如何更好的发挥债权人、存款人和股东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在研究中很多学者发现由于次级债券持有人的风险商于普通债券人,相对于存款人和股东与银行的风险的关系更加直接,对银行的经营风险更加敏感,可以作为银行监管的市场约束工具来使用,于是巴塞尔委员会和各国银行监管部门开始尝试将次级债券引入金融监管体系。其实巴塞尔委员创造次级债券最早目的是为了商业银行增加附属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只是由于次级债券在发行后偿还次序靠后,无担保且风险较高,债权人更加关注商业银行的风险,并会根据银行风险的不同程度来要求相应的风险溢价,其价格信号中涵盖银行经营风险更充分、更准确,这也是金融监管部门将次级债券作为市场约束的有效手段来使用的主要因为。
目前理论上对于次级债券的市场约束是否能改善银行风险状况的讨论较多,许多学者从不同层面对次级债券市场约束改善银行监管效率进行了分析和实证研究,大多数的研究结论认为充分运用市场约束能够准确及时地反映银行的条件和环境,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约束银行向政府转嫁风险,改善政府的监管水平和效率。但这些理论探讨并没有从经济学原理的角度来解释为什么次级债券能够起到市场约束作用和对政府监管进行补充。国内对次级债券市场约束的研究也仅着眼于介绍国外已有的理论成果,实证研究因发行时间较短而相对较少,因此,对次级债券的发行及市场约束作用的理论进行梳理和总结,对于研究我国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紧迫性。
在实践上,国外次级债券发行历史较长,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较晚,2003年12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开始允许商业银行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但该通知对次级债发行提出了不少限制流通等的条款,因此,早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较少。随后,2004年2月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正式将商业银行发行的长期次级债务计入银行附属资本,并规定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同年6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又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面突破了次级定期债务的各类限制,使次级债券的发行成为了我国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充足率的重要手段,次级债券市场规模也逐步扩大。与此同时次级债券作为金融外部监管的重要手段也开始逐渐被我国监管当局所认识。但由于我国银行业市场经营环境等次级债券发行和发展背景与美国等次级债券常规化规模化发展国家具有不同的特征,因此,探讨次级债券在我国特殊经济背景下的市场约束作用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尤其是针对我国商业银行正从计划经济时代走向市场经济时代并正逐步提高其市场化水平的时期,分析市场参与者是否开始对银行风险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将对我国银行市场化改革提供重要的依据和建议。
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将市场约束、次级债券发行结构和金融监管效率融合一体的分析框架,从市场约束理论和次级债券发行结构两个层面来衡量次级债券市场约束的有效性问题,利用归纳和演绎的方法为我国银行市场约束效应的有效发挥提出可行的制度和政策框架。从内容上看本文主要由六章构成。具体包括:研究背景以及文献综述、市场约束及次级债券的理论分析、次级债券发行的国际比较分析、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与市场约束分析、我国次级债券市场约束效应的实证分析以及完善我国次级债券发行制度及市场约束功能的政策建议。
第一章重点分析了有关次级债券发行与市场约束问题的研究背景,并对有关次级债券发行及市场约束的国内外文献进行了整理,对次级债券的有关理论及实证研究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为了更好对市场约束和次级债券进行展开分析,本章还对本文的研究对象和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在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向。
第二章主要是对市场约束和次级债券的有关理论问题进行归纳和解析。本章首先介绍了对市场约束的有关理论进行梳理,详细剖析了市场约束的运行机制,进而引出了次级债券充当市场约束工具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问题,随后本章对次级债券的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为接下来的有关次级债券市场约束问题做理论铺垫。同时本章还借鉴了道德风险模型的有关理论,采用二阶段博弈的研究方法来证明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后,存款人对银行风险判断会影响其行为,从而在理论上来证明次级债券的发行能产生间接和直接的市场约束效应,并对市场约束与金融监管的之间的关系进行理论说明,提出了市场约束能够有效提高政府监管的效率的观点。
第三章首先对国外次级债券发行结构的理论进行了梳理,进而沿着理论分析脉络对其他地区和国家次级债券发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与我国目前次级债券发行的目的期限、持有对象、募集方式进行国际比较为下文探讨影响我国次级债券市场约束效应因素提供借鉴,同时本章还对我国次级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并就我国次级债券发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发行前景进行了分析。
第四章从市场约束的实现的前提条件分析入手,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三支柱中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引申出健全和完善我国银行信息披露问题。内容上本章首先对市场约束与信息披露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随后介绍了国内外银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和实践,并对我国信息披露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政策建议。
第五章利用我国商业银行数据对次级债券市场约束效应进行实证研究。本章首先对国外次级债券市场约束实证研究方法进行了归纳整理,随后本章利用Flannery and Sorescu的风险一收益差模型,并借鉴Imai的研究方法,对相关指标进行修正后,采用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有关数据,对我国次级债券的市场约束效应进行实证检验。为了进一步分析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动机,本章还利用二元选择模型对影响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决策的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次级债券市场约束的相关政策建议。
第六章主要是从加强金融基础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发行制度改革、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弱化隐性担保、培育机构投资者以及调整监管框架等方面提出了有关完善我国次级债券市场约束功能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