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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法定条件是离婚制度中的重要内容。随着人类文明和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包括离婚制度在内的婚姻制度也不断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主要就是通过离婚的法定条件予以体现。总的来说,经历了从禁止离婚到限制离婚,从专权离婚到自由离婚的演变过程。本文论述了离婚的法定条件的立法思想及立法原则,并通过对婚姻的产生和发展的研究,分析出婚姻的本质为契约婚,据此对离婚法定条件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理论分析。归纳出人类离婚制度从过错主义到婚姻破裂主义的演变,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文章对我国长期以来以“感情破裂”为主的离婚法定条件的成功之处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的评价,最后对如何完善我国的离婚制度的法定条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即应当废除“感情破裂”确立“婚姻破裂",完善调解制度,废除军婚的特别规定,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