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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寿险公司的内含价值(Embedded Value, EV)为研究对象。内含价值包括调整后净资产(the adjusted net assets)和有效业务价值(the value of business in force)两个因素。内含价值对有效业务的评估包括了整个保单利润期间,充分考虑了寿险经营长期性的特点;内含价值实现利润方式上又具有“均匀性”,它能提前“释放”一部分业务利润,实现利润在整个保单期间的均衡分摊。因此内含价值是寿险公司特有的一种财务报告工具和价值测度工具。在国外,内含价值已经被广泛的应用于寿险公司的管理决策的各个方面;而在国内,内含价值主要被应用于寿险公司上市的公司价值评估与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定价;中资保险公司在与外资公司合股或合作时的公司价值评估;满足合资母公司的会计核算要求。2004年底我国保险市场将完全对外开放,中国寿险公司须与外资寿险公司同台竞技。外资寿险公司在资本、管理、经验、技术等方面都远远强于中国寿险公司,中国寿险公司必须全方位的提高实力,在这个过程中内含价值大有可为。在发行股票,充足资本金,加强偿付能力的过程中,评估内含价值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提高管理决策水平,实施真正的价值管理方面内含价值是非常有效的工具。内含价值对于中国寿险公司来说是个新事物,对其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国内有关的研究文献非常少,出于能为内含价值在中国的进一步推广贡献绵薄之力的愿望,本文选择了内含价值作为研究对象。寿险公司的内含价值评估与应用包括很多内容,有很多方面值得探讨和研究。本论文着重于内含价值的基础性研究,并结合我国寿险业发展的现状,初步探讨我国寿险公司应用内含价值的特殊问题。本论文由前言和四章组成。前言中主要是阐述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从理论上来看,以内含价值来评估寿险公司的绩效,是近年来全球寿险业的重要课题之一;从现实来看,内含价值是中国寿险公司全面提高管理决策水平,增强竞争力的有效工具。第一章是全文的基础篇,共分4个小节。第一节为内含价值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