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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1世纪,互联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已经变成人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方便、快捷等等优点使得它越来越受欢迎,然而,它在给人们提供了诸多好处的同时,也对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而网民作为网络技术发展和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同时也是各种网络交易的主体,只有对其网络隐私权进行有效的保护,才能免除他们对个人信息资料被曝光的担忧,从而使网络交易能够顺利进行,网络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可见,网络再也不像刚问世时那样被认为是“远离法律的一片净土”,而必须用法律加以规范。而目前我国关于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尚不完备,对网络隐私权的理论研究、立法规制以及司法实践中的保护更是滞后。因此,在我国加速步入网络时代的背景下,确立网络隐私权的民法保护体系已是当务之急。全文将以民法为视角,对网络隐私权的概念进行简要的法理分析,指出网络隐私权与传统隐私权的区别和联系,找到网络隐私权的特殊性所在,在此基础上着重对网络隐私权侵权行为方式进行分析;并对如何适用网络隐私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以及网络隐私权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探讨;同时考察世界上主要国家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制度,列举其中较为典型的两种模式,并对它们的利弊进行分析;通过阐述我国在网络隐私权的民事法律保护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我国网络隐私权民法保护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