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律语言是体现法律意志、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广义上它包括立法的书面语言及司法的动态口语。作为法律语言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庭审话语呈现了法庭审判活动中语言互动的动态过程,在其语言特征及语用功能方面都具有相对的独特性。在庭审过程中,参与者会采用各种各样的语言策略进行交际,以实现其各自的交际目的,而转述话语就是其中之一。本文旨在探索庭审语篇中转述话语的语言特征及语用功能。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结合了维索尔伦的语言顺应论及廖美珍的目的论,提出了一个更适用于分析庭审转述话语的语言特征及语用功能的分析框架。具体而言,本文致力于,首先,分析转述话语在庭审语篇中的整体使用情况;其次,从转述视角、转述信息及转述态度三个角度来研究庭审转述话语的语言特征,阐释庭审活动中的语言使用者是如何在这三个方面做出语言选择以顺应庭审交际语境的。最后,探讨庭审转述话语在顺应交际语境后所实现的语用功能。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笔者选取了20场真实的刑事庭审案件作为语料,并在其中提取575个转述话语。通过分析,笔者发现,第一,整体上转述话语在庭审语篇中有较高的使用频率,集中使用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而在其余三个阶段(开庭、被告人最后陈述、宣判)中极少使用。第二,庭审转述话语具有独特的语言特征,其语言选择顺应了庭审交际语境中的社交世界、物理世界及心理世界,具体表现在转述视角的多样性、转述信息注重言语事实及转述态度的目的导向性这三个方面。第三,依据言语行为理论言即行的观点,庭审转述话语在言语交际的同时也履行特定的语用功能。与语境中的三个世界相对应地,庭审语篇中的转述话语具有交际策略功能、语境重构功能和人际功能。在顺应社交世界方面,转述话语可以帮助权力地位较高的一方(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律师)确认信息、转换话题、为论点提供法理支持,也可以帮助地位较低的一方(被告人)更好地进行应答,因而具有言语策略功能;在顺应物理世界方面,转述话语具有语境重构的功能,借助转述话语自身的对话性和叙事性特征,考虑到语言实际产出及再次转述时语境的不同,认定转述话语在梳理案件经过方面有重要作用;在顺应心理世界方面,庭审转述话语具有人际功能,有助于说话人表达态度,塑造形象以及分离责任。本文在理论层面上的研究价值是证明了结合语言顺应论及目的论的分析框架是切实可行的,为后续研究的开展提供了理论参考;在实践层面上的研究价值在于本文的研究结果对我国的司法实践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例如,应该要增加证人出庭的频率,减少对其证言的转述;鼓励使用法理类转述话语,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