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呼吁承认行政惯例的法源地位,已经有目光独到的学者开始探讨行政惯例的制度化路径问题,尝试对行政惯例所涉及的司法适用问题进行系统规范。对行政惯例的研究之所以能够如火如荼地开展,很大的原因在于其在实践领域发展迅速,并且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行政惯例能够解决司法实践中法律所缺失的问题,以一定的约定俗成的规则约束人们的行为,并且这一方法也得到了执法者和被执法者的认可。然而,仅仅讨论行政惯例的法源地位,探索行政惯例的制度化路径并不能足以解决司法领域有关行政惯例的适用问题。目前,在我国行政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