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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资料,是农民最根本的、也是最后一道生活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速度日益加快,大量的土地被征用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土地的征用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失地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广大失地农民处于“失地又失利”的尴尬境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受到挑战。从20世纪80年代计划经济时代普遍采取的招工安置方式,到全国各地所普遍采取的货币安置方式,各地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虽然进行了许多尝试,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困难。文章认为,使失地农民从身份和国民待遇上真正实现市民化是大势所趋,也唯有如此,才能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当前,失地农民最关心问题之一就是社会保障问题,而养老保险因其覆盖面广,涉及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而成为社会保障问题中的重中之中。文章介绍了全国的征地状况,列举了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依据,阐述了失地农民的生存现状,并就国外发达国家对失地农民的利益补偿与国内的现状进行了比较,指出了国内做法的不足,还以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例进行了实证。通过分析得出,要建立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失地农民养老体制,推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形式对应、资源共享。同时,文章还提出要采取配套措施,即加强和完善就业机制,分流部分失地农民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最大限度减轻政府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