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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科技更新步伐的加快,广告设计和营销媒体变得日新月异。在这种背景下,传统商标越来越难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为了迎合消费者追求感官体验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多的生产经营者尝试选择将声音、颜色、气味等非传统商标要素融入到品牌营销中,从而提高自己的竞争优势。
商标类型的不断扩展丰富了经济生活,却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最根本的就是商标注册问题。由于不具备平面可视性的基础,非传统商标在显著性认定、消费者识别、可描述性等方面均受到了质疑。但是,从法经济学、心理学等角度分析,非传统商标的注册又具备充分的正当性。对非传统商标的认可不会产生不必要的社会成本和确权成本,却可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心理需求。
正是由于非传统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独特优势,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都已纷纷通过立法和实践认可了非传统商标,并形成了自成一体的非传统商标保护制度。同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也在非传统商标保护领域促成了多项统一规则,这对各国的商标立法和司法实践都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就我国而言,我国应紧跟世界潮流,对商标类型的扩展给予积极的回应。目前,我国现行商标法已经认可了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新公布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也已经将单一颜色商标和声音商标纳入了可注册商标的范围。等新的商标法出台,《商标法实施条例》等也将相应地对非传统商标注册的具体条件进行规定。笔者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就能建立起一套既符合世界商标立法发展趋势又能有效服务于本土实践的非传统商标法律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