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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团体是为了满足科技工作者之间交流的需要而设立,通过自愿行动,以自愿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实现社会公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政府“失灵”,维护社会的繁荣与稳定。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而设立的科技团体等非营利组织,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一种不可或缺和替代的社会组织。但我们无法回避的是,现阶段我国科技团体等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目前实行的双重管理、挂靠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制约科技团体的发展的体制性弊端。要推动科技团体步入健康稳步发展的良性状态,必须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等基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