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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是为了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而围绕法官职业身份、职业权力、职业收入、职业安全等方面建立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由于我国法官制度建设起步的晚,发展的过程中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法官的职业环境较差。如:未能建立体现法官职业特点的身份保障制度;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受到多方的干预;法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较低;法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实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依法治国被放在了空前重要的位置,明确依法治国的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应该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法官作为正义的守门人,其职业权利能否得到有效的保障,直接关系着司法公正的实现。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国家司法改革的号角,围绕着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完善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如法官员额制、建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法官责任终身制、建立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衔接的工资制度、省以下人财物统管、法官惩戒委员会的建立、法官遴选委员会的建立等。这些改革举措对于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实践中也取得了不错的改革效果,但也出现了较多的问题。本文将以法官基本的制度为研究基础,结合司法改革的举措和实践,指出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