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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宪审查制度作为我国宪法学界研究的热点,关于其制度模式的设计与实现路径是焦点问题。本文采用比较法的方法,对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路径进行研究,得出了笔者认为现阶段比较可行的符合中国国情的违宪审查制度模式――建立法律规范审查委员会模式。本文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研究对象、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等相关问题。第二部分为第一章。主要介绍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概念与历史渊源。其中,包括违宪审查制度的概念、特征、与相关制度的比较、违宪审查的渊源与发展等。通过上述问题的介绍,为本文的展开进行理论准备。第三部分为第二章。本章主要考察违宪审查制度在中国的现状。通过分析违宪审查制度在中国的诸多缺失与不完善,进而论证目前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必然性。第四部分为第三章。本章是将国外主要违宪审查模式放在中国背景下进行思考,主要以美、德、法三国的违宪审查模式为例,对其渊源、特点进行分析,对其优缺点进行评价,进而得出其在中国适用可以借鉴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为第四章。通过前面三章的理论准备,本章是整个论文的核心部分,得出了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模式选择与实现路径的结论。其核心是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中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路径应该包括三个阶段,即:现阶段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备案室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法规备案工作,并进行违宪审查制度探索;第二阶段,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尽快建立法律规范审查委员会,并对该委员会的设置、地位、职能、工作方式等进行了设计;第三阶段,即在中国政治、经济、文化达到成熟时最终建立中国的宪法法院。笔者认为,中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应该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目前的制度设计应以妥协为主,以渐进式的改革为基本思路,而笔者的上述设计,应该说是描划出了这样一条较为可行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