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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农村经济和农村稳定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稳定的基础,而良好的法制建设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稳定的有效保障。因此,本文立足于依法治国的理论,针对当前中国农村的法制实践,探讨我国农村法制建设领域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如何建设我国农村法制提出一些具体意见,激发人们中国对农村法制建设的广泛关注,并为有关的理论研究和现实决策提供参考。
本文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中国农村法制建设概述。首先区分农村法制与农村法治,其次概述中国农村法制的含义与内容;再次阐述了中国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在当前,我国农村法制建设是我们势在必行的最重要的任务,中国农村法制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是一个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国农村法制建设就是走向法制现代化。
第二部分,中国农村法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首先对中国农业和农村立法方面的滞后、薄弱、分布不均匀、质量不高、带有浓厚计划色彩、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等现象及原因逐一分析;其次对中国农村执法方面的解纷方式、司法力量、农业行政执法,以及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考察、解读;最后对中国农民法律意识方面采以调研数据表进行实证分析。
第三部分,中国农村法制改革和发展对策。从中国农村法制建设的实际出发,要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我国的农村法制,笔者认为,首先,在农业和农村立法的方面,从立法指导思想要坚持顾全大局的原则。从立法工作基础上要强化完善立法的体制、队伍、工作条件、理论研究、对立法的领导这五项。从立法内容上要立、改、废并举,并且还需进一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法律体系等。其次,在农村执法方面,执法机构要健全法庭、乡级政府和其他组织、村级组织等机构;调整执法职能,理顺部门关系;建立相应的执法机构,集中统一行使行政处罚职能;明确执法机构性质,落实执法机构“三定”(定性质、定编制、定职能);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执法关系;调整财政支出机构,改善执法条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最后在农民法律意识的方面,积极全面提高农民素质;以农民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作为普法内容,采用切实可行的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积聚农民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内在动力;健全和完善有关农业和农村方面的立法,使得农村和农民更好更快地对法律的把握;加强农村执法和司法,要切实抓好矛盾调解、站岗巡逻、严打斗争和责任落实这四个关键环节,有效地培育农民的现代法律意识。
综上所述,本文从实证角度考虑中国农村法制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对策,我国农村法制建设事关大局,是我们当前势在必行的最重要的任务。中国农村法制建设的发展必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必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必是一个走向现代化的过程。
另外,由于历史久远的法规不是很易查询,笔者将1949年10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有关中国农村的主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目录附在文后,以便于读者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