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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政策的提出,国家越来越关注创新力量。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组成部分的企业,增大研发活动规模,提高研发活动频率,有助于产品和技术升级换代,增加研发支出,有助于企业升级转型和提高自身创新能力,有助于加速市场经济流通。国家为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以创新促发展,推动全社会良性竞争,企业创新带动社会创新,社会创新推动国家创新。为了根本推动创新,企业要关注研发活动的开展情况,分析影响企业研发支出的影响因素,以因素为切入点推动企业研发发展。股权激励作为企业高管和核心员工的激励手段,它是影响企业研发支出情况的关键因素,在股权激励存在限制的情况下,研究这种影响是否存在以及对现实研发活动如何发挥作用存在积极意义。论文通过整理、分析、归纳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以行为激励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以及技术创新理论为支撑,分析股权激励和股权激励行权限制对不同性质研发支出的影响,运用Bergstresser和Philippon的方法衡量股权激励强度,借鉴刘宝华等学者的方法衡量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提出相关假设,选取实证模型,进行验证。以2008-2017年沪深全部A股上市制造业公司为研究对象,选取其相关数据,采用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等实证方法,针对股权激励对不同性质研发支出、股权激励行权限制对不同性质研发支出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和检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研发支出影响呈倒U型结构,主要是由股权激励研发支出的费用化部分决定;限制性股权激励对研发支出费用化部分具有削弱作用,但非限制性股权激励削弱作用更明显。根据实证结论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从宏观角度建立科研补助基金、完善股权激励法律法规、建立投资人保护制度,从微观角度合理设计股权激励机制、高管灵活运用企业政策、竞争与合作并存,引导上市公司合理开展研发活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带动带活社会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