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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区域产业的发展,实现城市化,最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便是设立开发区。作为现代化工业的集聚之地,各种类型的开发区最直接的体现了城镇土地利用的集约效应。本研究以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方式为切入口,开展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研究,进而针对如何实践集约用地提出对策建议,对于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本研究在前人技术研究的基础上,从国家宏观方针政策背景下出发,结合云南省省情的特殊情况,通过对云南省20个开发区共计26574.42公顷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以及典型企业用地效益进行分析与研究,并在横、纵两个方向上,对20个开发区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对比分析,最终探讨了云南省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提高开发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政策建议。得出了以下结论:(1)云南省开发区土地面积的可建设部分,占整个开发区土地面积的97.13%,作为土地资源在今后开发中后备资源的主力,其具有的发展潜力更大。(2)云南省国家和省部一级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总体来看并不高,土地集约利用的综合指数跨度在54.209—94.209之间。总体平均集约度综合指数为60.695,其中集约类型为Ⅰ型的开发区数量最多,集约类型为Ⅲ型的开发区数量最少。(3)利用土地集约利用综合模式对开发区进行分析后得出,属于“H-H”双高模式,具有较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开发区只有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个。属于“H-L”或“L-H”模式,发展状况相对较好的开发区云南省共有五个。而大部分开发区则属于同时存在土地开发利用程度低和用地产出经济效益低的“L-L”双低模式。这类属于“L-L”双低模式的开发区,其土地开发的利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效率均未达到一个良性循环。(4)以工业作为主导型的开发区虽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较高,但闲置土地较多,土地布局的平面空间结构松散,土地开发利用强度不高;产城融合型开发区的综合容积率总体水平相对较高,但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较小因此土地建成率和土地供应率偏低,存在大量以达供应条件但未供地现象,导致开发程度相对较低。开发区产业用地的投入水平相对总体而言较高,但投入与产出的收益较低。不同开发区总体潜力水平相差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