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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备受学术界瞩目,辩证法问题一直是哲学研究中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当前中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此为契机,我们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进行科学解读和当代反思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迫切需要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对新时期新的矛盾和问题,必须在理论高度上作出创造性的回应与解答。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为和谐发展的辩证法,理应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哲学的理论根据和思维方法。 本文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理论前沿,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及其和谐思维,进行了学理的研究。从辩证法理论的历史考察和总结出发,不断挖掘其内涵的历史关联和时代嬗变,通过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内涵的深入探讨和逻辑分析,论证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和谐意蕴,阐明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谐思维的理论内涵,并在此基础上把理论研究与现实相结合,指出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谐思维指导当代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全文由导论、主体和结语组成,其中主体重点分为四部分论述。论文的导论主要提出课题研究的缘起和目的,并对国内外在该方向上的研究进行综述和分析,确定论文研究思路,摸索切实有效的研究方法,旨在建立立论之基。 论文主体的第一部分梳理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时俱进的发展历程,指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经历了唯物辩证法、矛盾辩证法和系统辩证法等各个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这一系列的发展成果,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发展史中具有标志性意义,它们是一脉相承的,并应进一步发展辩证思维,深入研究辩证法和谐思维在当代辩证法理论发展中的凸显。 第二部分指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为“合理”形态的辩证法,其中包含着丰富的和谐理论,和谐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题中之义。该部分着重论证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一种和谐的辩证法,而不是所谓“斗争哲学”,辩证法的和谐思维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发展中不断彰显。 第三部分系统阐明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谐思维的理论内涵,指出了其世界观、方法论和价值观意义。和谐作为辩证法的一个重要范畴,它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一种普遍状态,体现为矛盾统一体在其发展过程中对立面之间所表现出来的协调性、一致性、完整性和合乎规律性,是辩证法矛盾同一性的表现形式,它是主体对事物发展特定状态的价值认同,反映了主体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 第四部分指出了现代社会存在的矛盾性与不和谐,而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正是立足于要真正解决现代社会的矛盾性,以实现社会和谐,追求社会和谐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的终极价值取向,论文最后提出了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谐思维指导当代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方法论意义。 论文的结语是对全文的总结,指出在辩证法问题上,我们更应该辩证地加以思考,还原辩证法的本真含义,使之为更好更快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科学的思维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