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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是一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资源。金融对经济发展具有高效率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建立和发展金融中心成为推动国家和地区迅速发展的有效手段。金融中心的层次具有多样性,与国际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中心相比,区域金融中心的业务范围、资源辐射以及资金吸引的能力都有限,但区域金融中心对其所覆盖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更为直接的拉动作用。 目前我国已形成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区三大区域经济协作区,深圳、上海、北京作为区域金融中心,其发达的金融市场体系在为本区域内的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融资便利的同时,也促进金融相关产业及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优化资源配置。三大经济区域内大量且快速增长的对外经济活动吸引了各类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并促进了国内外金融机构在业务上的创新与发展,使区域内的金融市场与国际接轨。高速发展的区域经济为投资者带来了较高的投资回报,从而吸引国内外资金向金融中心聚集,并通过中心内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高效运作,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2004年3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这标志着中央“振兴东北”战略的正式启动,东北将成为继国内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区之后中国内地经济增长第四极。如何通过分析区域金融中心的成功案例,进而探索适合东北区域经济和金融发展的新路径就显得很必要也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从区域金融中心及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理论着手,分析了区域金融中心在经济及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的发展方向、区域金融中心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后,针对香港这一成功的亚洲区域金融中心进行分析研究并得出值得借鉴的发展经验,最后对建立我国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提出一些个人的建议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