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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政府在公共服务上一直处于独家垄断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的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增多,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不断扩大。由于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的成本高,且效率低,政府财政日益陷入困境,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也无法适应公民多元化与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因而公共服务的生产与提供成为困扰政府的一个现实问题。①而公共服务市场化却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打破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垄断地位,形成多元主体竞争生产供给公共服务的局面,有效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与质量,同时也为公民自主选择公共服务创造条件,满足了公民的公共服务需求。因此,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就显得很有必要。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能够顺利推行,首先要对与公共服务市场化有关的概念有个基本的了解。其次,在把握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对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指导理论与现实可能性也要有正确的认识。只有这样,我们对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才能有清晰的认识,避免市场化改革的盲目,使市场化改革少走弯路。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作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有效制度安排,在改革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公共服务市场化引发公平与效率的冲突;公共服务市场化中政府责任缺失;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发权力寻租和私人垄断,提供了腐败的新途径;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发政府管理危机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市场化改革的质疑与批评,我们不禁要问,是不是市场化改革真的错了?其实,市场化改革作为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其比政府垄断下的公共服务模式要高明的多,其所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如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主体格局逐渐形成;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实现政府角色转型;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并对政府部门构成了示范效应;提供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新途径,降低了行政成本等。既然市场化改革的成效如此巨大,那么市场化改革为什么会引发如此多的问题呢?原因就在于五个方面的制约因素,即现实因素、观念因素、制度因素、利益因素以及技术因素。正是由于这五个方面因素的相互影响与作用,市场化改革出现问题也就不可避免。正所谓,改革是取得改革成效的有效手段,改革也是纠正改革问题的现实途径,改革所引发的问题,唯有通过深化改革才能得以解决。西方国家的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先于我国,其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其市场化改革的有效方式也值得我们借鉴。这些经验主要有: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职能定位,并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适当进行调整;根据公共服务本身的分类和特点,实施分类改革和管理;大力推进第三部门发展,培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主体;加强对公共服务的监管,兼顾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公平。正是有了这一良好的改革范本,推进和深化我国的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才有了现实参照。当然,由于国情的不同,改革也应当有所差别,推进和深化我国的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加强政府管理创新,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导作用;有效协调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第三部门的关系,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良性互动格局;建立严格的公共服务市场化评估监督体系,保障公共服务市场化能为公民提供充足、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和健全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法律制度,使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做到有法可依,为市场化改革提供优良的法律环境;加强公民教育,培养优秀公民,使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做到“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