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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被人们称为互联网的世纪,互联网技术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技术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如今,人们通过互联网交流沟通、学习培训、购物消费、休闲娱乐、工作办公,如果互联网突然消失,人们很难想象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而与此同时,互联网的个人信息安全即隐私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个人电脑被黑客通过植入木马病毒窃取个人数据信息,个人信息隐私被非法获取并公之于众等等。特别是2008年初,陈冠希与多名香港女艺人“艳照门”事件爆出,更引发了人们对于网络隐私安全的普遍关注。“艳照门”事件中,有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香港警方对于当事人照片的保护被质疑。无独有偶,2014年9月,美国好莱坞100多位各界名人的裸照被非法窃取并在网络中传播。这些“艳照”事件都给我们深刻的启示,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既能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便捷,同时如果被不法分子利用也会给人们带来伤害。打击互联网犯罪,需要国家行政机关的强力介入,更需要行政法从立法角度予以保护,同时也需要全球各国(地区)共同协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活动,规范和保护互联网环境。2013年,美国“斯诺登”事件披露了美国安全部门的“棱镜”计划,即对普通美国国民和美国关注国家进行监视,包括对公民的信息电邮,即时消息,视频,照片,存储数据,语音聊天,文件传输,视频会议,登录时间,社交网络资料的细节,其中包括两个秘密监视项目,一是监视、监听民众电话的通话记录;二是监视民众的网络活动。这一计划一经披露,就立即引起了包括美国民众在内的世界民众的强烈反对。这就引发了我们的思考,行政机关作为代表国家行驶职权的部门,对于公民来说具有着“强权力”,我们在反思和呼吁建立网络隐私安全制度体系的同时,如何从立法角度、行政角度、现实角度来规避对个人隐私的侵害成为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从问题的提出、研究现状和研究意义等方面切入问题,介绍当前国内外互联网隐私权保护的研究现状,探索本文研究的意义和价值。第二章探讨网络隐私权行政法保护的必要性,分析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和不足,阐释行政法对保护网络隐私权的必要性和特殊性。第三章将着重介绍西方发达国家对于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情况,本文对美国、欧盟、日本的网络隐私权保护进行介绍和分析,从中发现对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具有积极借鉴意义的措施和做法。第四章将对我国网络隐私权行政法保护进行制度建构,从保护原则、立法分析和执法分析层面进行研究,希望为推进我国网络隐私权行政法保护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本文希望通过行政法网络隐私保护原则、保护方式以及立法层面、执法层面的研究,引起学术界、法学界,特别是国家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的重视,进一步加强行政法领域下的网络隐私安全制度建构,从而有效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推进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与推广,保证互联网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