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农业发展迅速转变,国家大力支持农地流转,实现农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及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此农户在生产经营方面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增长。但当前农村长期存在“存易贷难”的现象,《担保法》不允许土地及宅基地进行抵押的相关规定导致农户手中的资产没办法成为流向市场的资本,农户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处获得融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选择试点地区审慎开展“两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工作,在2014年-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也对农户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提出了相应的指示。陕西高陵区是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也是全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之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形成了具有高陵特色的“高陵模式”,但住房财产权抵押方面却鲜少有人研究,基于此本文对高陵区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农户参与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相应的研究。本文参考相关学者对宅基地抵押贷款农户参与意愿方面的研究,从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特征、住房特征及金融环境特征四个方面提出14个对农户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参与意愿具有显著影响的研究假设。通过对高陵区进行实际调研获得农户第一手数据资料,借助Logit回归模型研究高陵区农户住房抵押的参与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最后对高陵区农户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实施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总结,为其他地区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开展提供理论基础和建议。本文主要结论:(1)高陵区正式作为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展相关业务在业务的规范性、普及性、贷款流程及产权价值评估等方面都较开展前有很大完善,但房屋确权登记工作仍需加快进程。(2)高陵区农户参与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意愿总体水平为59.1%,有超过一半的农户愿意在有融资需求时用住房进行抵押贷款。(3)农户的年龄、是否为户主、农户的受教育程度、家庭赡养率、贷款情况、住房数量、房屋价值、对农户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政策的了解程度、到金融机构的交通便利程度及金融机构业务办理的水平等因素对高陵区农户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参与意愿具有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