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研究认为,锚定效应作为民事司法裁判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受此影响的法官会在外界压力约束下过分聚焦初始信息,出现认知偏差进而导致裁判结果的不稳定。但既有经验结论受制于研究领域,推广适用还需进一步考证。本文利用北大法宝2000年以来的房产买卖酌定判决数据,对法官司法决策、锚定效应和酌定判决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笔者发现,酌定裁判中锚定效应并非能够用外生锚定效应直接概括,法官群体内生锚点的影响也十分显著,司法裁判的随意性不能简单地归咎为外界因素对法官制约:法官在风险制约下的保守决策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判决稳定性,相反,法官在价格共识清晰场景中的自由心证才是造成裁判不稳定的关键。换言之,不同场域的权利确定性影响法官决策,进而产生内外有别的裁判锚定效应。这一研究发现有助于我们了解酌定判决背后的司法决策逻辑,从而推进对量化司法决策的学理认识,更好地改进相关制度设计。本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文章绪论,即概述了量化司法决策中的锚定效应影响,同时简要回顾了锚定效应与自由心证的文献综述。笔者发现了现有研究没有涉及自由裁量问题,而是基于标准化的侵权领域进行研究,其结论的推广适用有待考证。相应的,在现有研究不能用“显著的外生锚定效应”充分解释酌定判决的裁判结果时,值得进一步讨论的是,锚定效应在非标准化的酌定裁判中究竟有呈现何种状态。
第二部分:研究假设,即锚定效应与酌定赔偿判决的相关理论假设。本文从当事人诉讼要价、专业性证据、一审判决、诉讼主体类型四个维度进行了相应假设,期以通过这些指标观测法官群体在酌定裁判司法决策中受到的锚定效应。
第三部分:研究设计与实证模型,即本文实证研究所采用的策略与所选择的样本。本文通过构造“判决诉请比”这一指标来反映裁判中的锚定效应程度,同时,本文采用了具有历时性的房产买卖酌定判决文书用以消除主观解释主观的“混淆偏误”,并依次在每份判决书中提取并赋值了上述四个维度的各项指标。
第四部分:结果检验与统计发现,即依据数据分析对本文提出的房产买卖酌定判决文书中的四个假设进行了验证。通过对价格共识这一指标的重新分类,笔者发现,在低价格共识中确实呈现了显著的外生锚定效用,但在高价格共识案件中,法官自身因素可能才是决定裁判结果的关键。换言之,内生锚定效应的作用可能在已有的研究中被低估了。
第五部分:理论阐释与政策启示,即本文通过实证数据得来的经验发现与政策启示。本文试图用“权利确定性决定裁判锚定效应”概括研究发现——不同场域的权利确定性对法官司法决策产生了不同影响,进而产生了不一致的锚定效应。这提醒了我们,对于提高判决稳定性而言,因地制宜的有的放矢可能要比整体提升裁判稳定性更具效率。
第一部分:文章绪论,即概述了量化司法决策中的锚定效应影响,同时简要回顾了锚定效应与自由心证的文献综述。笔者发现了现有研究没有涉及自由裁量问题,而是基于标准化的侵权领域进行研究,其结论的推广适用有待考证。相应的,在现有研究不能用“显著的外生锚定效应”充分解释酌定判决的裁判结果时,值得进一步讨论的是,锚定效应在非标准化的酌定裁判中究竟有呈现何种状态。
第二部分:研究假设,即锚定效应与酌定赔偿判决的相关理论假设。本文从当事人诉讼要价、专业性证据、一审判决、诉讼主体类型四个维度进行了相应假设,期以通过这些指标观测法官群体在酌定裁判司法决策中受到的锚定效应。
第三部分:研究设计与实证模型,即本文实证研究所采用的策略与所选择的样本。本文通过构造“判决诉请比”这一指标来反映裁判中的锚定效应程度,同时,本文采用了具有历时性的房产买卖酌定判决文书用以消除主观解释主观的“混淆偏误”,并依次在每份判决书中提取并赋值了上述四个维度的各项指标。
第四部分:结果检验与统计发现,即依据数据分析对本文提出的房产买卖酌定判决文书中的四个假设进行了验证。通过对价格共识这一指标的重新分类,笔者发现,在低价格共识中确实呈现了显著的外生锚定效用,但在高价格共识案件中,法官自身因素可能才是决定裁判结果的关键。换言之,内生锚定效应的作用可能在已有的研究中被低估了。
第五部分:理论阐释与政策启示,即本文通过实证数据得来的经验发现与政策启示。本文试图用“权利确定性决定裁判锚定效应”概括研究发现——不同场域的权利确定性对法官司法决策产生了不同影响,进而产生了不一致的锚定效应。这提醒了我们,对于提高判决稳定性而言,因地制宜的有的放矢可能要比整体提升裁判稳定性更具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