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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感是一种基本的情感心理,也是中国人的一种典型的社会文化形态。在我们这个时代,耻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本文把耻感置于伦理学的理论视野,在梳理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耻感界定之后,重点从形而上维度、个体道德维度、现实生活维度等方面探讨耻感的伦理价值意蕴,确立了耻感问题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对于耻感的界定,本文认为耻感的内涵在于:它是人之为人的一种内在的精神活动和道德约束力量;它是人自身的行为与“个体的内在化群体意志”发生冲突时内心所产生的痛苦体验;耻感作为一种道德心理或道德自觉,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行为。耻感产生的主要机制在于生理机制、心理机制、社会机制的交互作用。耻感的功能与作用表现为:耻感是道德自省品质养成的心理基础;耻感是道德行为产生的心理动力;耻感是道德自律品质形成的心理保证。本文从形而上的维度审视耻感,指出耻感表达了人的内在规定性,以否定性方式把握善。耻感形成于对善、自我及二者差距的自觉意识。耻感具有实践冲动性品格,是个体扬起特殊性、上升为普遍性的内在机制,它是道德自律的内在根据。因而其更深刻的本质不是他律而是自律,不是制裁而是激励,是推动人们在道德上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精神力量。从个体道德维度,通过对耻感与荣誉、良心、人格的关系的剖析,指出了荣是对善的肯定性感受,耻是对善的否定性感受,荣耻相互对立,相互映衬,只有在荣与耻双重感受的统一中,才能真正明白怎么做人。耻感是“良心”的道德理念范畴,是良心的特殊存在方式,通过耻感我们可以发现良心作为人格守护神的隐秘机制。耻感是保持做人尊严的自因,是人格的基本点,是人格的重要维度,没有羞耻心的人就没有独立的人格,通过耻感,自我之人格结构可以得到调整与组构,从而形成更加完善的人格结构。当前社会生活中耻感缺失现象严重,深入探究其原因有四:社会转型对传统耻感意识的削弱,市场经济及科学理性主义的影响,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缺失以及耻感教育的失误。要解决耻感缺失问题,进而解决道德危机问题,需要通过耻感培育来完成。耻感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采取单一的路径,它是一个包括着多重内容的历史展开过程。通过转变耻感教育方式尤其是重视情感的作用培养主体耻感意识,是耻感培育的内在机制,它是主体对自身的理性认识和对自己精神的积极控制和调整,建构合理的赏罚体系、培育守法精神是耻感培育的外在机制,它是社会对主体采取的处置措施。通过内外机制的互补、互动,才能培育出“真实的耻感”,保证社会健康、有序、良性地发展,进而形成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