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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在农村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农村正规信贷供给不足、农户贷款难问题依然严峻,已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小额信贷作为一种创新性的信贷模式和扶贫手段,在国外已经得到了快速发展。而在我国,小额信贷,尤其是非政府组织开展的小额信贷项目仍处于较为初级的发展阶段,法律地位尚不够明确,对其认识也存在争议。本论文旨在系统全面地评估非政府组织公益性小额信贷在我国农村信贷市场中的作用及其影响,为政府制定小额信贷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为此,本文以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项目作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小额信贷的目标瞄准、小额信贷与正规信贷和非正规信贷(民间借贷)之间的关系、小额信贷的用途特征和小额信贷对农户经济行为的影响四个方面展开研究。数据来自2010年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对河北省怀安县和辽宁省新宾县两县的一次基于“准随机实验设计”的较大规模的入户调查,数据样本共包括两县80个村的1995个农户。研究主要采用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和计量回归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本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小额信贷是普惠性的,服务于不同富裕水平农户,并非专门服务于贫困人口。小额信贷“瞄准”了借贷难农户,其客户既难以获得正规信贷也难以通过民间渠道获得贷款。(2)小额信贷受到当地农民欢迎,有效满足了农户借款需求的增长。(3)小额信贷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民间借贷,降低了农户对民间借贷的依赖;同时,小额信贷没有排挤农户的正规金融机构借款,而是弥补了正规信贷留下的空白,是对现有农村正规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4)小额信贷的用途以生产性为主,可以缓解农村信贷市场中生产性贷款不足的约束。小额信贷以用于畜禽养殖业生产的比重最大,正规机构贷款主要用于种植业生产,而民间借贷主要用于非生产性用途。(5)小额信贷对农户的土地转入、畜禽养殖、非农就业和投资四类活动均有显著的正面影响。相比较而言,正规信贷的影响要小得多,而非正规信贷几乎没有影响。
上述研究发现表明,尽管小额信贷在瞄准贫困人口方面不太成功,但总体而言,小额信贷在农村信贷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正规信贷所无法替代的。基于此,本文提出国家应该在财税、金融和制度上加大对公益性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项目/机构的扶持,为其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在改善小额信贷贫困瞄准方面,小额信贷机构应该改进项目设计,充分发挥小额信贷“自动瞄准穷人”的功能,并根据其“瞄准穷人”的情况,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