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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在理论上形成了广泛共识,并在政策实践中取得了有效进展,但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教育信息化深度融合两大问题的交集,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仍是一个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亟待普遍确立的研究方向。今后一段时期,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依然是我国教育发展战略主题,教育信息化的泛在影响也必将更加显著。通过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均衡配置和信息技术使用机会、使用能力及使用效果的均衡化,有效消除新数字鸿沟(尤其是因技术使用机会和使用能力不均衡而产生的“技术应用鸿沟”)并切实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既是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事关教育技术学科存在合理性的重大命题。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既需要在教育学和教育技术学的双重视野中完善理论框架,也需要建立有效的方法论体系以指导实践。结合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思路,运用文献法、比较研究法、调查法和统计学相关研究方法,对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的理论阐释、指标体系和监测方法等作了深入考察。一是确立了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的双重维度和理论框架。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话语影响,已有研究主要在理论和宏观层面阐述教育信息化与教育均衡的关系,论证“信息技术对教育具有重要影响”。这种研究倾向固然有其合理性,却普遍将信息化作为教育均衡发展的附庸,不利于从整体上认识和把握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问题。本研究指出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必然包含两个命题:一是义务教育信息化的自身均衡发展问题,二是以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这两个方面构成了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的双重维度,也构成了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在当前区域差距和城乡二元机制客观存在的历史阶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合理范围是县域内校际之间在教育资源、办学要素、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大致均衡,最终表现为个体的全面发展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信息化自身均衡实质上是校际和个体之间在信息技术使用机会和使用能力两个方面的大致均衡,信息技术使用机会均衡消除了物理层面的“数字鸿沟”,信息技术使用能力均衡则消除了信息素养、学习能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的“使用鸿沟”和“能力鸿沟”。通过信息技术使用机会和使用能力的普遍均衡,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技术使用结果的普遍均衡,实现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目标。二是构建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用指标体系并论证了其适切性。紧扣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的两个评价维度,确定了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IE-CCPO模型,IE即教育信息化均衡(Informatization equilibrim)与教育均衡(Education equilibrim),CCPO 即背景(Context)、条件(Condition)、过程(Process)和结果(Outcome)。在指标归类分析的基础上,开展专家咨询进行指标优化,通过主观赋权法确定指标权重,构建了县域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通用指标体系,包含背景性指标、条件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结果性指标四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47个监测点。一级指标体现指标体系的构建模式,二级指标体现教育信息化的教育价值和社会服务功能,属于质性内容。监测点则体现量化分析思路。为每个监测点划定达标“门槛”,避免低水平均衡现象,保障县域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三是提出了有效可行的县域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监测思路和方法。监测思路是利用县域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指标体系,监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发展水平的校际均衡程度。具体提出了三种监测方法:县域综合加权赋分法、学校综合加权赋分法和基于差异系数的均衡指数法,前两种方法对监测点原始数据进行等级量化处理,反映校际绝对差异;第三种方法利用监测点原始数据计算总差异系数,将其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指数,反映校际相对差异。最后以陕西省石泉县所辖义务教育学校为样本,采集2000多条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发现三种监测方法具有可行性、监测结果具有一致性,能够客观反映县域义务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和均衡状况。这可视为数据密集型监测理念的一次具体实践。本研究的创新有四个:一是阐述了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的内涵,确立了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双重维度和分析框架。二是突破仅在理论和宏观层面讨论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的局限,将研究内容深入贴近实践需要,为“信息技术对教育具有重要影响”这一价值判断的实证研究作了有效探索。三是指标体系和监测方法具有开拓性、创新性和有效性,使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这一抽象概念具体化,并能在实践中予以观察和测度,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信息化实现有水平、有质量、有效益的均衡发展。四是创新性地提出了义务教育信息化IE-CCPO模型,提供了审视教育信息化的新视角,对完善教育信息化理论体系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