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的撰写目的是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非正式融资制度。论文共分三个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正文共分五章,约三万字。引言部分说明了论文选题的原因及现实意义,现有研究成果,以及论文的研究方法。本文第一章是对中小企业和非正式融资概念的基本界定。第一节参考国内外现有著作对中小企业概念界定的标准,结合我国现有企业分类,对中小企业进行了理论上的界定;第二节对非正式融资制度,从融资主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融资目的等特征进行了比较,并以此为基点,分析比较了非正式融资制度与正式融资制度的概念区别,并对非正式融资制度进行了概念的界定、起源分析和融资方式的解析。本章对两个基本概念的界定意在为后文的论述厘清概念上的分歧。本文第二章对温州中小企业非正式融资的现状进行了实证分析。结合中小企业融资障碍、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和民间资本充足的历史背景,从非正式融资的自发性、盲目性,信息租金成本和法律地位的不确定性等方面对现有非正式融资的瓶颈进行了梳理,以期能准确呈现出现有模式的缺陷:一是中小企业融资时未有效认识自身承受风险能力,风险偏好性强;二是中小企业融资后资金流向盲目集中,投资高风险性行业;三是缺乏有效监管措施,导致利率偏高,企业创造的利润无力支付高利息;四是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政策变动频繁,中小企业无法做出预期。本文第三章重点分析我国发展中小企业非正式融资制度的现实意义。先从理论角度分析发展中小企业非正式融资的必然性和可行性,同时梳理我国现有中小企业非正式融资制度的法律规定现状,并从吴英案引出司法层面对非正式融资的态度,最后总结我国现有中小企业非正式融资制度存在的主要不足: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支撑,未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机制和政府监管缺位等。本文第四章对美国、英国和日本的融资制度进行了分析,以域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其政策等进行重点梳理,同时为后文的政策建议提供借鉴。并对我国现行制度的反思,通过上述对我国现状及域外成熟制度的对比,总结出对我国现行制度的借鉴:法律层面进行保障是根本,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是关键,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是保障。在前四章的基础上,第五章对我国中小企业非正式融资制度提出政策建议:一是确认非正式融资的合法地位,从法律上界定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同时设立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二是优化中小企业非正式融资环境,放松利率管制、扩大贷款担保物的范围和担保方式的创新、引导民间金融机构的成长;三是建立非正式融资制度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完善市场准入机制、规范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市场退出机制等。最后,本文结论部分总结了我国在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非正式融资制度时需注意的方面和展望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