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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中,工伤赔偿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降低了用人单位的风险和负担。与此同时,随着用人单位过错或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损害的现象不断增多,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冲突与竞合也突显出来。但是目前我国国家层面立法模糊不清,各地方立法规定差异明显,司法不统一,同样的情形在各地法院判决中甚至出现完全不同的结果,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权威和司法部门的公信力,同时也给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带来严重损害。如何完善对处理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时的法律适用,是本文要解决的课题。论文第一部分从涉及到的相关概念入手,阐述工伤损害赔偿的涵义及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分析实践中因第三人侵权引发工伤赔偿的表现形式及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的法律关系;第二部分对世界主要国家关于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处理模式进行评析;第三部分首先指出我国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缺陷,而后结合我国实际,提出采取“兼得模式”的主张和依据,最后对“兼得模式”的构建提出具体立法建议,达到规范统一立法、平衡各种利益、加强和完善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