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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是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和社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从公共政策的视角,对农民负担进行了分析。造成农民负担的原因很多,理论界曾经存在着农民负担成因的几种解释:集体收入说、贪官说、政府行为不规范说以及财政体制说,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农民负担的成因。农民负担过重,税费过重,实质上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不合理。因此,寻求农民负担存在的体制性根源是本文的主要意图。要真正减轻农民负担,必须在继续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改革。最后本文从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角度,再次提出了实行城乡均衡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科学的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农村公共产品的公共选择机制;实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创新;建立有效的农村公共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机制等解决农民负担的政策建议。
本文第一部分是对农民负担以及农民负担成为“政策问题”的历史考察。首先介绍了相关概念和理论,主要包括农村公共产品的概念、主要特征、分类,农民负担的内涵以及理论界存在的关于农民负担主要成因的几种解释;其次对20世纪80年代到农村税费改革前中国农民负担的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这两部分对于分析农民负担的根源以及党和政府所采取的减轻农民负担的主要公共政策的出台意义重大。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长期以来党和政府所采取的减轻农民负担的主要公共政策。中央政府对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十分重视,先后出台了多种政策和手段,要求各地切实减轻负担。主要包括控制并减少农民税赋、乡镇机构改革、农村税费改革以及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和手段。
第三部分是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党和政府所采取的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的效果评价。控制和减少税赋的政策使农民负担一直处于增减的交替状态;乡镇机构改革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辅助措施,陷入了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分税制改革后实行的自上而下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为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提供了财力和制度保障,但该政策框架内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影响该政策初始目标的实现;农村税费改革及全面免除农业税政策是近年来减轻农民负担的最重要政策,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财政危机更加严重,农村公共产品供需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很容易增加农民的税费负担。
第四部分在对以往党和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的效果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不合理是加重农民负担的体制性根源。主要围绕着城乡二元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农村公共产品的制度外供给方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错位、“自上而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以及农村公共资源使用过程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等方面,来探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与农民负担的关系。
第五部分,从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角度,提出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再决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