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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多世纪以来,在国际经贸活动持续增长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全球环境不断恶化的现实,促使国际社会开始思考并日趋关注贸易与环境问题这一新的领域。《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第一次明确了环境保护与贸易发展的统一关系,实现了人类生态时代的认识飞跃。为此,WTO设立了贸易与环境委员会(CTE)专门负责协调环境与贸易发展,在新一轮谈判第四次多哈部长会议及第五次坎昆部长会议,焦点问题之一就是期待达成贸易,环境与发展三赢。而多哈会议的结束显然宣告了一个新阶段的开始,贸易与环境挂钩已经成为一种无法逆转的趋势。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曾经独立发展的两个国际法领域-国际贸易法和国际环境法,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多元化的国际贸易格局孕育了这两个国际法分支的交融,这就是本文所指的绿色贸易体系。绿色贸易体系正是经由协调平衡国际贸易制度与国际环境制度这两条主线,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与目标而产生并不断发展着。由于可持续发展观本身就是在不断发展深化,两条主线也处于多元化的交叉,因此动态平衡是这一体系最大的难点,当然也是这一体系强大生命力的源泉。同时,本文绿色贸易体系为狭义定义,主要在国际范畴探讨相关问题。本文共三章。第一章以国际环境问题成因为起点,从国际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与国际贸易WTO框架下的环保历程两方面,阐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沿革与发展。第二章着重通过分析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的关系,说明两者是相互影响渗透的,并且经由可持续发展观,两者达到了本质上的统一。本章还解读了多哈指令中关于环境与贸易这一焦点问题。第三章深入阐述了绿色贸易体系。首先分析绿色贸易体系的基础是可持续发展观,其次介绍绿色贸易体系的最主要构成即WTO框架下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TREMS)以及多边环境协定(MEAS),限于篇幅,本文省略了对于另一组成部分区域环境制度及国际统一标准体系的介绍。最后再深入一步,从本人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相关案例探讨,论证了绿色贸易体系是国际环境与贸易的新态势,影响着未来国际贸易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