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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经济问题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三农”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已经成为人们纷纷探讨的热门话题,其中农民的收入问题更是焦点问题,是关乎农民的生计问题,不容忽视。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在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在今后的五年里,在已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基础上努力实现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缩小收入差距的目标要求。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公平主要体现在合理的分配制度,兼顾公平与效率等。实现经济的稳步发展,就要加快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缩小各个区域之间、各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黑龙江省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省份,本文以黑龙江省为例,结合国内外相关经验,以库兹列茨的倒“U”型理论、二元经济结构理论、人力资本差距理论和按劳分配理论为基础,对黑龙江省的城市居民收入以及农村居民收入现状进行分析,进而得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化的现状,并根据现状分析了导致黑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包括产业发展差距,农业、工业及建筑业的发展差距,人口就业差距,城乡固定资产投资差距,科技投入差距,消费支出差距,受教育水平差距,医疗文化事业等差距。结果表明,在三次产业及GDP中,第一、三产业的发展为主要的影响因素;在农业、工业、建筑业中,工业、建筑业为主要影响因素;在人口与就业中,农村就业人数和人口为主要影响因素;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农村投资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主要影响因素;在科技中,科技投入为主要影响因素;在国内外贸易中,社会消费品零售为主要影响因素;在教育中,成人中等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分别为城乡收入差距正相关的主要影响因素,职业中学和小学教育为负相关的主要影响因素;在其他中,私人轿车拥有情况和医疗卫生分别为城乡收入差距的主要影响因素:在整体测度中,第一、三产业为主要的影响因素。最后,本文结合黑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现状、城乡居民收入扩大的因素以及影响城乡居民收入扩大的主要因素的测度结果,分别从八个方面,提出了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具体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