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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我国高校大规模扩招,按当年统计,全国普通高校招生160万人,比1998年增加了52万人,增幅高达48%。伴随着高校的扩招,收费体制的改革,随之而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凸显。在此背景下,1999年初成立了由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组成的全国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并在教育部设立了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由此,为使国家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工作顺利进行,经国务院批准,同年5月13日正式出台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即《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试点工作正式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武汉、西安、南京等八个城市启动。据统计,自1999年以来,截止2013年,累计998.90万人获得助学贷款,审批金额1032.08亿元。其中537.53万人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审批金额535.62亿元;461.37万人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金额496.46亿元。各省份(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880.17万人办理助学贷款,审批金额850.04亿元;中央部属院校118.74万人办理助学贷款,审批金额182.04亿元。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制度本身的缺陷,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自实施至今十六年来,问题日益突出。本文通过大量阅读国内外关于助学贷款的文献,了解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结合高校贫困生的现状,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出台背景、政策的执行、政策执行的效果等进行比较全面的论述,对该政策进行政策分析,着重分析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中贫困生认定路径和助学贷款回收中还款率低问题,旨在找出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两项创新:一、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此体系将与学生毕业后的个人或家庭的房贷、车贷形成一体,以解决国家助学贷款回收中还款率低的问题;二、建立科学合理的认定我国高校贫困生量化标准,让真正贫困的大学生上学,以促进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