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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是针对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生活需求的区域,作必要的、有计划的城市改建活动。城市更新是我国近30年来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热点和难题,也是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直面的问题。本文在以往城市更新研究的基础上,对目前我国城市更新情况进行分析,针对不同主体互相作用形成的三种城市更新模式进行讨论,进而对城市更新中的政府职能进行研究。通过对三种城市更新模式的代表案例:新天地、田子坊和永康路进行研究,剖析政府在不同的城市更新模式中的职能作用,分析政府职能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背后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政府在城市更新中更好的发挥积极作用提供借鉴。政府、开发商和居民是城市更新过程中的三个利益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目的追求,为了满足自身发展需要,在城市更新过程中不断的博弈。政府作为城市更新的领导者,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开发商在城市更新中的目的是盈利,是商业利益的代表,居民在城市更新中追求更好的生活环境,是利益相关者的代表。三个主体在城市更新过程中相互制衡、相互促进,推动城市更新的不断发展。城市更新过程中,政府、开发商和居民这三个利益主体互相作用,形成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上下结合”的城市更新模式。上海新天地、田子坊和永康路分别是三种城市更新模式的典型代表。政府作为城市发展过程中最重要、公正的管理者,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发挥的职能至关重要。政府如何扮演城市更新中的主导角色、在不同的城市更新模式中如何发挥政府职能,直接影响着城市更新的质量,对城市更新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政府要发挥重要的领导职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城市更新规划的制定、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提供、城市公共利益的保障和城市更新的调控管理。不同的城市更新模式对政府职能有着不同的要求,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上下结合”三种城市更新模式中,政府职能围绕着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四大主体职能,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和体现。目前我国的城市更新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缺乏系统的城市更新法律依据、缺乏科学的城市更新规划、公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历史文化风貌受到“建设性破坏”、公众参与度低和过度商业化开发等方面。城市更新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归纳为四方面:城市更新规划不合理,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难平衡,调控管理缺乏经验,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政府要针对我国城市更新中的问题和原因,在总结国内外城市更新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政府职能,促进城市更新的科学发展。要不断重视城市更新规划引导城市更新、协调各方权益保障公共利益、加强调控管理促进持续更新、提高公众参与度鼓励利益相关者参与。通过政府的积极作用,实现城市更新的“内涵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