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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小学法治教育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起始环节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奠基工程,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当中具有全局性、先导性的重要战略意义。中小学生作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是否具备良好的法治素养,既是衡量我国当前法治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体现我国公民基本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志。在党的十九大强调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背景下,对中小学生法治素养的现状和培育策略进行研究,具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及实践意义。本研究在研读与分析《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政策文本、整理中小学各学段法治教育教材并大量查阅法治素养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严格制定了各学段、多维度的调查问卷,在中小学校进行问卷发放并回收。通过对调查数据的整理与分析,详述当前中小学生法治素养的现状,并对中小学生法治素养现状背后的原因进行了探究,针对当前我国中小学生法治素养培育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了有效培育中小学生法治素养的针对性策略。通过对中小学生法治素养现状的调查发现,在我国当前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践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整体上来看,由于当前学校法治教育教学方式以课堂教学的教师讲授为主,教学方式过于单一,学生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加之中小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家庭环境与社会环境缺失,导致当前中小学生法治素养水平整体偏低。从各个学段学生的整体情况来看,高中生的法治素养相较于义务教育学段学生偏低,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高中阶段缺乏专门和必修的法治教育教材,以及在以高考为指挥棒的高中教育下,应试教育对素质教育的挤压。面对中小学生法治素养培育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亟需解决的问题,学校应当革新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教学方式,具体说来,应当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法治教育课堂,将法治教育融入其他学科课程,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进行法治教育。学校应当充实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重申宪法教育在整个法治教育中的重要性,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地位及作用,把法治素养纳入公民素养的培育体系。学校、家庭与社会应当通力合作,共同营造适宜中小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法治文化。应当从法治教育专门教材和与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育的衔接性入手,建立健全与义务教育阶段相衔接的高中法治教育体系。加速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对已有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并积极聘请校外兼职教师入校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