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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现象并不是中国独有,而是一个全球性的普遍现象。对西方社会而言,受到近现代以来诸如启蒙思想和女性主义等文化思潮的影响,其社会精神走向一种相对开明、开放的状态,“剩女”现象并未引起普遍性的心理失衡和道德不适,人们也没有将其问题化。与西方社会不同,中国是家本位的国家,重视家庭伦理,一切活动以家庭为中心向外扩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于恪守孝道、看重传宗接代的中国社会而言,短时间内改头换面,仍是难事。在很大程度上,社会对“剩女”现象有着先入为主的错误观念,无论是对“主动型”“剩女”,还是对“被动型”“剩女”,社会倾向于把“剩女”难嫁、未嫁的原因归于女性自身。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解读当代中国“剩女”现象,着眼于“剩女”现象背后的原因,引导人们用更加辩证的眼光去看待这一社会现象,构建宽容、尊重的舆论视野,更要关注到“剩女”现象所蕴含的进步性和积极性。本文通过对我国当前“剩女”现状的分析,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研究了我国“剩女”现象的成因:第一,从个人与社会关系层面来看,女性的个人角色期待和社会角色期待产生冲突,不愿意顺从或者无法满足社会角色期待;第二,从“两种生产”角度来看,由于女性在两种生产转型中导致其家庭生产滞后于物质生产,无法回归人口生产成为“剩女”;第三,因为女性意识的觉醒,女性从过去的被动依附到现今的追求平等,某种程度上“剩女”的“剩”于她们而言是“光荣的胜利”;第四,“剩女”现象的产生离不开社会机制的运作,“剩女”的“剩”是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组织形式变化、人口结构变动、现代性与传统思想激烈交锋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下的结果。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应辩证、理性地认识“剩女”现象:第一,“剩女”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给女性自身带来了压力,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婚姻挤压;第二,要看到“剩女”现象在特殊社会环境下进步性的一面,“剩女”现象不仅体现了新时期女性形象的现代性塑造,也反映和顺应了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婚姻家庭的论述;第三,“剩女”现象的背后折射出我国严峻的养老形势;第四,针对“剩女”现象,不能一棒子打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对“剩女”现象一概而论。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一部分女性大龄待嫁的困境还会长期存在,针对“剩女”现象,一是要发展生产力,重视女性在人口生产中的作用;二是要坚持舆论导向的正能量,避免对“剩女”现象“妖魔化”,倡导马克思主义科学婚恋观;三是要提供多样化的婚恋平台,强化婚姻家庭和单身者两方面的法律保障,营造积极向上的家庭价值取向,也要维护单身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女性自身要树立积极的心态,或者自由选择想要的生活方式,或者主动出击寻找真爱;最后,要大力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产业的长足发展,改变传统的依赖性家庭养老,提高养老保障和服务水平,缓解养老困境,。“剩女”现象表明当下人们的价值观正在发生巨大的改变,更多人谋求“自由选择的权利”,对此社会不必过度紧张,更不应该把责任都加于女性自身。在整个社会以及女性自身的发展进步中,解决了经济问题,自我的精神自由与尊严已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婚姻”不应大于“生活”。选择亦或放弃,应由女性自身决定,外界在对此的态度上应更加理性,多一些宽容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