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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方相对汲取水平来看,中国中央—地方相对财政能力在建国后出现了明显的波动。按照国家缔造的逻辑,中央政府会集中财政收入的征收,因为这是维持国家统一、调节国内宏观经济、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的一个基本手段,它是现代国家的一个基本标志。为什么中国在建国初期能够实现中央政府财政征收的高度集中,为什么随后进行了下放,为什么出现屡次的反复? 现有理论从外部压力、中央领导人选择、地方政府性质、国家缔造成本这四个角度来解释地方相对汲取水平的高低,但是这些解释都不能系统地解释中国地方相对汲取水平建国以来的变化。它们都忽略了中央层面领导人权力冲突造成的影响。本文正是从这个视角出发,提出另一个替代性的解释:中央领导层的冲突水平,塑造了具有不同组织结构和相应能力的国家结构类型,从而导致了不同的中央—地方相对财政能力。 第一章至第三章是理论部分,分别提出中心问题,回顾现有文献,提出核心观点。第四章到第八章分别围绕着具体的历史时期,即1949至1957年,1957至1965年,1965至1970年,1970至1978年以及1978年至今,详细地分析了领导层冲突水平的变化、国家结构的变迁以及国家结构对地方相对汲取水平的影响。而第九章则是通过进一步系统衡量领导层冲突水平和国家结构来展示两者跨时的变化。第十章是结论部分,简要回顾中心观点,并提出了贡献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