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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问题是当今世界的重大问题之一。各国政府都把建立可靠、安全、稳定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作为国民经济战略重点。中国的能源发展战略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特别是面对经济迅速发展对能源的巨大需求和能源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能源安全问题成为支撑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和基础。 在“十一五”规划中首次提出节能的约束性指标,即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优化生产和消费结构,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是“十一五”规划对能源工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节能、开发新能源是缓解能源紧张,拓展能源供应渠道的重要手段,它要求能源利用技术及其市场化进程必须有实质性的进展,所以,非短期内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我国能源资源空间分布不平衡,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显著,导致能源供求空间的严重脱节,使得能源供应体系的完善必须依赖区域能源合作。区域能源合作不仅是解决能源供求空间脱节的工具,更是确保能源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现实突破口,同时对深化区域经济合作还具有显著的功能溢出效应。要真正全面发挥区域能源合作这些重要功能,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灵活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确保能源生产、运输、消费等不同环节涉及的多方利益主体的关系。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通过能源供求双方的市场竞争,形成市场的均衡价格是必然趋势。但是区域能源合作过程中的价格形成问题,由于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协调,直接的政府定价,或者完全的市场竞争定价,在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区域利益共享机制的背景下,将很难确保众多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维护区域能源合作的持续发展。因此,建立有利于区域能源合作深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不仅具有现实意义,也具有理论价值。 围绕区域能源合作过程中的价格形成问题,全文共分七章加以阐述。 在绪论部分,主要回顾和简单评述了能源资源的价值和定价的相关理论,自然垄断产业的定价和政府规制理论,并且对与区域能源合作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辨析。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本文的分析思路和总体框架。 第二章,主要是分析一般意义上的能源价格形成问题。具体内容包括能源价格形成中定价主体问题,考虑到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能源价格最终由政府直接定价转向企业供求关系定价是必然趋势。但由于能源行业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调节的必要性及其价格放开的渐进性,本章接下来着重讨论市场定价机制下能源价格形成的影响因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对能源资源开发的成本补偿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最后对现行的煤电价格、水电价格和天然气价格形成做相应的实证分析。 第三章,从能源资源的空间分布、能源行业的技术经济特点、能源开发利用外部性问题、能源开发基础设施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多个不同视角对区域能源合作必要性进行了全面论述。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目前的区域能源合作现状进行了概述,为下文的论述提供铺垫。 第四章,着重分析区域能源合作的主体问题。将区域能源合作过程中涉及的众多主体,进行了相应的区分:直接的市场竞争主体、利益相关主体和宏观调控主体。对不同主体对能源价格形成的影响进行分析。 第五章,首先讨论区域能源合作的多重目标。建立基于中央政府,东西部区域政府针对东西部能源流动的博弈模型,指出东西部区域能源合作从理论上讲是一个双赢的博弈过程。双赢结果的实现有赖于在一定时期内西部向东部转移多少能源资源,区域能源合作的双方要在经济发展和能源的可持续利用之间进行权衡。而区域之间能源转移的数量,将影响到区域之间的能源供求关系,进而对区域之间能源交易价格产生影响。 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区域能源合作价格形成的四阶段理论模型,该模型一定程度上揭示了随着区域能源合作的深化,能源价格形成优化的路径。同时针对不同市场供求条件下的价格形成的调整策略做进一步的阐述,最后讨论区域能源合作过程中如何规避市场和非市场风险。 第六章,以西电东送和西气东输为例,对其价格形成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价格扭曲的原因以及今后进一步优化的方向进行了讨论。为目前最为紧迫的区域能源合作提供若干思路。 区域能源合作价格形成机制的优化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在遵循市场供求竞争形成价格的基础之上,着重从国家调控层面,能源输出、输入区—利益相关层面,能源开发、运输企业与下游需求企业层面;从深化能源价格形成改革,完善能源财税制度,能源产权界定和分解制度,区域利益协调与政企互动等多个层面,多角度来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才可以实现区域能源合作的持续发展和深化。这构成本文的第七章。 文章的核心观点在于: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国家调控下实现能源价格的市场(企业)定价。该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既要能够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资源的稀缺程度、能源开发利用的环境成本,还必须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统筹区域发展的战略目标。 本文力图在区域能源合作过程中价格形成机制的理论模型、区域能源合作主体问题及其功能定位,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优化的对策研究等方面有所创新。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全面分析了区域能源合作的物质基础与制度基础,从能源资源空间分布,能源供求的空间结构,能源行业自身经济技术特点,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产生的外部性问题对区域利益的影响,以及能源开发要素、基础设施衔接,行政壁垒对能源区际流动的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等多角度论述区域能源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二文章对能源开发的成本支出进行全面系统的阐述,为能源交易价格的合理化,提供理论支撑。文章提出相对完整的四项成本核算框架,并且对不同成本的相应补偿模式、对应的收益主体进行了分析。对能源资源价值补偿的分析,为中央政府调控能源开发收益,协调区域之间的利益分配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在全面分析能源资源价值的基础上,结合能源产业自身的技术经济特点,着重讨论区域利益因素对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的影响。建立基于资源、环境、区域利益协调背景下的区域能源合作价格形成机制的理论模型和基本框架。提出区域能源合作的递进式、螺旋式上升四阶段的基本发展轨迹。对区域能源合作的不断深化具有现实的指导价值。 四在对区域经济合作主体讨论的基础上,将区域能源合作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主体分为:直接的市场竞争参与主体、相关利益主体和调控主体,并且对不同主体在能源交易价格形成过程中的职能定位进行了阐述。 论文对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的制度基础与价格的动态性关系;国外能源输入对国内能源价格形成的影响,针对能源产业的科技创新、财税制度等因素对能源价格的影响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