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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的行使有特有的条件,更有必要的限度要求。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指刑法所规定的为保证正当防卫的合法性而要求应当遵守的界限。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正当防卫理论中的核心问题。在新刑法的修订过程中,正当防卫限度问题是一个焦点问题,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关注。本文通过考察中外刑法关于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理论及立法历史,借鉴两大法系代表国家关于正当防卫限度要件的核心理论,对我国正当防卫限度要件进行了理论,立法与司法三个角度的分析与研究。
第一章论述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的概念,以及从防卫权的实质、人权、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刑法的滞后性阐述要对防卫权要进行限制的理由。
第二章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正当必要限度的相关规定及理论进行了介绍。
第三章对我国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理论进行了探讨,分析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的关系,并考察了司法实践中影响判断防卫限度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