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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总目标的战略高度上,针对新时期农村社会治理状况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完整的农村社会治理思想。本文主要从五个方面对十八大以来党的农村社会治理思想进行了研究。第一部分:论述了党的农村社会治理的基本概念界定。从理论上对社会治理、农村社会治理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第二部分:分析了党的农村社会治理思想形成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十八大以来党的农村社会治理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农村社会治理思想,并结合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治理经验和当前中国农村社会治理新情况的实践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第三部分:阐述了党的农村社会治理思想的主要内容,这也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为核心;以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环节;以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为制度保障;以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方式为实现路径;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为内在要求。第四部分:总结了党的农村社会治理思想的基本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务实创新的治理风格、统筹兼顾的治理逻辑。第五部分:论述了党的农村社会治理思想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十八大以来党的农村社会治理思想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治理理论增添了新的内容,为我国农村社会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有利于保障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建设,有利于加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