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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的矛盾不断出现,群体性事件日益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制约因素。群体性事件是口前我国社会活动中出现的一系列不协调、不和谐现象,已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全党全社会:一方面,要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尽快适应我国利益格局和的社会结构发展变化;另一方面,要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为此,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当前社会必须研究的重大课题。本论文试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研究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下,政府如何正确预防、处理和终止群体性事件。本论文包括5个部分:第一部分:文献综述。第二部分:对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意义等做了概括。第三部分:分析了群体性事件的界定及特征,内容包括群体性事件的定义、分类、7大特征和6个方面的成因。第四部分:介绍了博弈论及其特点,特别是对博弈论研究群体性事件的方法进行了重点说明。博弈分析了政府作为与群体事件,在对研究的条件进行说明之后,本论文从“政府与参与者之间的博弈”、“参与者与参与者之间博弈”的一纵一横两个层面进行了动态分析。第五部分:为政府和谐终止群体性事件提出的对策建议,内容包括利用参与者之间博弈的4条治标之法和利用政府与参与者博弈的5条治本之策。总之,对策建议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着眼于“标本兼治”。